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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于2011-12-28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通知书,请问何时才能有裁决书?
你的劳动仲裁已经受理。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庭会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调解;开庭日期一般为受理之日起45天内,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仲裁委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到60天,但必须告知劳动者。
你所准备的资料是,有没有除劳动合同、工作证之外的其他证据及其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到社保局打印的参保证明。
通常情况下,你所要做的就是,等劳动仲裁委通知你去拿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据和用人单位对你的诉求所做的答辩书。
拿到之后,你需要仔细辨认证据真假、不合理及其对你不利的地方。之后,你再针对答辩书写一份辩论书,以在开庭中用人单位宣读答辩书后,你再以辩论书反驳。
二、我因劳动纠纷在北京朝阳区申请劳动仲裁,8月1日申请,18日收到受理开庭通知书,告知我10月22日开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
其中的自申请受理之日起45日内,是指45个工作日,
延期15日,
是指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你是8月18日被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的。
8月份是10个工作日。
9月份是22个工作日
10月份是20个工作日
11月份到14日是10个工作日
到11月14日,一共是62个工作日了,超过了60个工作日。
【3】你可以带着《劳动争议仲裁庭》给你的受理通知书,
按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
逾期未做出仲裁裁决的,
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我申请劳动仲裁了,立案书晚十个工作日拿,可以吗?
打电话给仲裁庭说一下,晚几天拿通知书估计问题不大,这个原本应当送达的,现在包括一些法院及仲裁机构在特权意识支配下,都变成让当事人自己去拿了。
四、当接收到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书如何处理
积极应诉。可以和我联系。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景春律师事务所-丁胜律师
五、仲裁委员会立案的时间以什么为据
1,根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并未明确规定必须立案后多长时间内开庭。开庭10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经商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提前开庭。
2,普通仲裁程序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个月内,简易程序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90日内,做出裁决,即属于合法有效。
3,《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
第三十条 开庭通知
(一)开庭审理的案件,仲裁庭应当于开庭10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经商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提前开庭。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请求延期开庭的,应当在开庭5日前提出;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二)再次开庭以及延期后开庭日期的通知,不受10日期限限制。
第六十八条 裁决作出期限
仲裁庭应当自组庭之日起6个月(符合本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案件为90日)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提请秘书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